一、【中国政府网】张国清出席第五届北斗规模应用国际峰会开幕式并致辞
9月15日,第五届北斗规模应用国际峰会在湖南株洲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张国清表示,北斗系统性能与服务品质持续提升,应用场景和规模不断拓展,可为全球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定位导航授时服务。中方愿与各方落实四大全球倡议,秉持开放融合、协调合作、兼容互补、成果共享原则,提升北斗技术创新水平,推动北斗与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等技术融合迭代,促进北斗产业健康发展,扩大北斗应用覆盖面,完善卫星导航全球治理,让北斗更好服务全球、造福人类。
开幕式前,张国清会见马达加斯加总理拉乔纳里松,提出中方将落实两国元首共识及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成果,深化中马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拉乔纳里松重申马方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愿意拓展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
本次峰会主题为“同世界・共北斗——赋能全球”,国内外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政府官员及国际组织代表约900人参加开幕式。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两部门关于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联规〔2026〕216号),明确“十五五”时期产业发展方向与重点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筑牢人工智能根基,加快电子信息制造业全产业链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新技术、新产品融合应用赋能,推进产业开放合作,提高产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球产业格局中发挥举足轻重作用。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工业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凸显,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30万亿元。产业链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在集成电路、先进计算、消费电子、基础电子、能源电子等领域涌现一批长板技术和产品,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产业创新效能明显提升,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快速突破,领跑、并跑领域明显增多,算力供给能力大幅增长,新一代智能终端应用普及率显著提升。产业生态更趋完善,硬件、软件、标准、专利协同取得新进展,区域布局和国际合作取得新成效。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提高,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全、提升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软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工智能+软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信发〔2026〕209号),部署人工智能与软件深度融合专项行动,提出4方面15项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应用牵引、创新驱动、安全可控、生态协同”原则,加快以人工智能重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以智能编程驱动产业效能变革,协同推进软件产品智能化升级和智能体软件培育,着力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质量,夯实智能化发展基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形成生产高效、产品智能、服务普惠和生态完善的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和创新动能。
到2028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一批高水平智能编程工具和智能开发平台,推广应用覆盖2万家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关键软件智能化升级取得显著成效,累计组织实施100项软件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以智能体软件为代表的软件新形态加速涌现,在重点行业打造100个智能体软件标杆应用,信息技术服务向智能化、价值化跃升,形成一批行业深度应用解决方案和典型场景,开放协同的开源社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孵化5个以上优质开源项目。到2030年,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新跃升,关键软件全面实现智能化升级,智能编程、智能体软件及智能服务等新业态成为产业新增长极,建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社区和产业集群,推动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抢占全球价值链制高点。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九部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联规函〔2026〕305号),明确产业“十五五”发展目标与实施路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握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安全为要、跨界融合、治理高效、开放合作发展原则,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跨界融合发展,完善行业治理体系,努力开创全球产业合作新局面,巩固和扩大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优势进一步巩固,进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国内市场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在各自领域新车总销量的占比分别达到70%、40%,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实现规模应用。关键技术水平有效提升。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每百公里3.3升、纯电动乘用车平均电能消耗量达到每百公里11.5千瓦时左右。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部分城市道路等场景实现高度自动驾驶。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行业数智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较2025年提升15%。培育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销量前十的整车企业和全球百强零部件企业。国际化发展新局面初步形成。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持续提高,中国汽车品牌具有较高美誉度,国际标准法规制定的话语权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增强。汽车产业国民经济支柱地位进一步凸显,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带动供应链加速绿色低碳转型。搭载自动驾驶系统车辆的安全性能大幅超过人类驾驶员。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制造强国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高端医疗装备创新成果应用和产品迭代升级,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面向高端医疗装备重点产品和典型场景,遴选一批技术创新水平与临床应用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对医工协同创新、中试验证、临床研究、迭代升级与推广应用等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本年度重点开展5个方向、16种重点产品和1类典型场景(见附件1)的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原则上申报主体为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和参与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组成的医工联合体,联合体内所有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
(二)申报单位要求。医工联合体内所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或医疗事故等,没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等情况。牵头单位应拥有较强的行业引领地位。每个单位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3个推广应用项目。同一单位在同一类别项目申报中,参加2个及以上联合体的相关申报均视为无效。
(三)申报产品要求。申报重点产品类项目的产品,须由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申报典型场景类项目中应用的核心产品,须由联合体内单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及所附资质等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推广应用要求
(一)产品使用要求。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高端医疗装备的使用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二)组织保障要求。医工联合体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装备研制生产、临床研究管理和资金保障体系,医疗机构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临床应用研究及推广的技术和环境条件,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运行安全及改进提升的技术和软硬件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药品监督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医工联合体,编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牵头单位对医工联合体内的参与单位资质和相关材料负责。
(二)材料审查。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分别对单位资质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分别填写材料审查表。(见附件3)
(三)地方推荐。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材料审查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均一式三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四)遴选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并公布符合要求的推广应用项目名单。推广应用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五、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滕依杉010-68206378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徐冰心010-68792168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黄伦亮010-88330600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企业清单。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于2026年9月15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地方工信部门)。已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附件1)中第2、3、6、8、9项。
三、地方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财税〔2023〕25号文第一条、第二条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后,于9月24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开展资格复核。根据复核意见,综合考虑工业母机产业链重点领域企业情况及有无附件所列涉税违规违法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
五、企业可于10月31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被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5年清单但未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于2026年10月31日停止享受政策。
六、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地方工信部门报告,地方工信部门于企业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核实后的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企业超过本条前述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地方工信部门不予受理,该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6年度相关政策。
七、地方工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申请列入清单,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知相关地区工信、财政、税务部门,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依法追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并在三年之内不得申请享受本优惠政策。
八、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如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对符合政策的企业条件进行调整。
七、【科学技术部】2026浦江创新论坛在沪开幕
2026年9月12日,以“共享创新、共塑未来: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的全球科技共同体使命”为主题的2026浦江创新论坛在上海开幕,主宾国南非总统拉马福萨向论坛致贺信。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出席开幕式并致辞,科技部部长阴和俊、南非科学、技术与创新部部长布莱德・恩齐曼迪作主旨演讲,主宾省湖南省委书记沈晓明致辞,上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忠明主持开幕式。
陈吉宁指出,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上海将加快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和科技治理,从基础研究布局、成果转化、长三角协同、人才建设等多方面发力,推动构建全球科技共同体。
阴和俊表示,我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三大战略,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同时呼吁践行全球科技共同体使命,加强基础研究原始创新,以科技应对全球挑战,建设全球科技治理体系,深化多维度国际科技合作。
沈晓明介绍湖南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相关情况,湖南将借鉴各地经验,深化交流合作,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开幕式展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阶段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重大专项、长三角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启动,发布2025年度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目录,上海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合作发起全球创新城市联盟达成共识。国内外多地政府、高校、科技产业金融各界代表出席开幕式,开幕式前相关领导同中外嘉宾参观论坛展区,了解重点项目成果。
八、【科学技术部】2026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在宁波、南京成功举办
2026年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启动10周年,9月9日至11日,大会在浙江宁波、江苏南京接续举办。本届大会以“创新十年,共筑未来”为主题,由中国科学技术部与斯洛伐克经济部共同主办,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及智库近500名代表参会。
9月9日上午大会在宁波举办开幕式,科技部副部长张光军、斯洛伐克经济部国务秘书西蒙尼亚克、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王成、浙江省副省长何中伟等出席并致辞。开幕式发布《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10年报告》《2026中国(城市)—中东欧国家开放创新合作指数》,集中签约11项产学研合作项目和平台建设协议,同步启动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9月9日下午召开中国—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部长级会议,8个中东欧国家部长级代表及驻华使节参会,各方围绕挖掘重点领域合作新机遇、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开展交流,中方提出《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2030愿景》,擘画未来十年双方科创合作蓝图。大会期间举办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发展创新、生物技术・跨维度产业跃迁、绿色能源绘制低碳未来三场主题论坛,以及创新合作智库圆桌会议、“中东欧国家创新中国行”、产学研合作对接会等多项活动,围绕前沿科技、创新生态、成果产业对接开展研讨,达成多项合作共识。
9月11日下午大会在南京举行闭幕式,现场签约6项合作项目,中国与中东欧10国代表共同浇灌“未来之树”,寓意未来创新合作蓬勃发展。
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自2016年举办首届以来,已成为双方政策沟通、理念交流、凝聚合作共识的重要平台。本届大会全面回顾十年科创合作成果,开展多层次前沿交流,擘画未来合作蓝图。中方将同中东欧各国秉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原则,推动双方科技创新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九、【火炬中心】关于启动2026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效能、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组织开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为做好2026年度活动组织工作,经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工作方案开展评审,确定北京市科委等部门推荐的25家单位作为2026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承办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聚焦重点领域,科学组织实施。紧扣“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总体目标,重点围绕具身智能、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细胞与基因、高端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积极探索“产业出题、科技解题、市场阅卷”的协同转化模式,扎实推进项目征集、筛选、辅导、路演对接及后续服务等全链条工作,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2.强化协同联动,整合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产业承载优势,深化与高校院所、科技园区、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及科技服务机构的协同合作,整合政策、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构建研用一体贯通、服务体系完善、要素配置高效的成果转化生态体系。强化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在常态化开展路演对接活动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组织形式,加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环节能力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精准匹配供需双方需求,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的精准度与成功率。
3.抓实项目征集,做好总结评估。2026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应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需做好科技成果项目信息报送及总结工作,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报送工作进展、活动亮点、典型案例及科技成果清单(附件2),并于2027年3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函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将持续跟踪各承办单位活动进展,并提供必要的支持。请各省级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承办单位的统筹协调与支持保障,确保年度活动有序落地、取得实效。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子航 方 德
联系电话:010-68209144
邮 箱:ctp_scc@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业和信
【本站声明】
1、本网站发布的该篇文章,主要解读科技咨询知识及传递、交流政策奖补信息,以便您学习或了解政策知识,请不要用于其它用途;
2、该篇文章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的商品/服务并非来源于本网站,更非本网站提供,与本网站无关,系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本网站对于该类商标、标识不拥有任何权利;
3、本网站不对该篇文章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的商品/服务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
4、本网站不对文章中所涉及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仅系客观性描述,如您需要了解该项目详细的资讯,请您直接与在线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