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新一代通信网建设情况汇报等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新一代通信网建设工作汇报,会议指出,要积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牢牢把握新一代通信网建设的机遇,坚持应用牵引、适度超前,统筹推进基础网络、空间网络、国际网络、融合网络建设,巩固提升我国信息通信业竞争优势。要强化创新驱动、智能引领,普及推广新一代智能终端,积极培育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高价值场景,不断壮大产业生态。要加强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保护,提升应急保障通信能力,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要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建设机制,做好用地、用电、频谱等要素保障,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
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6〕589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经组织地方推荐、材料核实和综合评估等工作,现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20个城市(区)为第五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各示范区要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
各相关省(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区相关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区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跟踪监测各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国家发改委】加快万亿级算力网建设夯实智能经济新底座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纵深推进,人工智能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力,其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推进“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多层次算力设施体系和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今年4月,算力网首次被纳入国家“六张网”战略性基础设施阵列,与水网、新型电网、新一代通信网等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智能经济以“数据+算力+算法”为核心生产要素,正在系统性重塑产业形态、就业结构和生活方式。这张无形的算力网正加快铺展,开启万亿级投资周期,成为驱动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
四、【国家发改委】“三新”经济展现蓬勃活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三新”经济增加值为257869亿元,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2%,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增速2.2个百分点。
“三新”经济是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经济活动的集合,其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加,从2017年的15.7%增长至2025年的18.39%。占比何以持续提升?“重要的驱动力就是新旧动能的有序转换,以及我国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长期坚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魏琪嘉认为,我国始终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有序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给“三新”经济留出了足够的成长空间,使其在结构调整中保持稳定增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分三次产业看,2025年“三新”经济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865亿元,比上年增长4%,占比为3.8%;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06304亿元,比上年增长5.8%,占比为41.2%;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41700亿元,比上年增长6.6%,占比为55%。
魏琪嘉表示,“三新”经济让更多新技术快速找到应用方向,加速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也带动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创新,推动整个产业体系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从带动就业的角度看,“三新”经济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催生了一大批灵活就业的新形态,拓宽了从业人员的收入渠道,进一步激活了国内消费市场,为扩大内需提供了新增长点。此外,“三新”经济的稳定增长也起到了缓冲周期波动、稳定经济大盘的作用,进一步巩固了经济持续转型升级的成果,增强了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潜力。
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魏琪嘉建议,要把促进“三新”经济发展和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统筹起来,多找“结合部”“联系点”。一是多措并举引导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通过技术改造等多种渠道促进产业焕新;二是积累足够的新场景,推动供给和需求动态匹配;三是针对“三新”经济跨界融合、业态多元的特点,健全包容审慎的监管规则,同时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四是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加大对新兴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畅通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三新”经济领域流动的渠道,为创新活动提供充足养分。
五、【国家发改委】“十五五”首份经济半年报含“新”量高
近期,2026年中国经济半年报公布。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69.6万亿元,同比增长4.7%,GDP增量3.6万亿元,为近5年同期最大增量。数据背后,值得关注的是结构之变、动能之新: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3%,以高技术制造业、数字产品制造业等为代表的新动能,以两成多的增加值占比贡献了近五成的工业增长。新旧动能转换绝非简单的破旧立新,而是要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中培育新增长点,在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中塑造新竞争优势,在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中抢占制高点,实现“立”与“破”的有效统筹。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谁在创新上抢占先机,谁就能在发展上赢得主动。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向新向优向好”六个字落地有声,既是对当前经济运行态势的精准概括,也是对下一步经济工作方向的鲜明指引。向新,是动能之新;向优,是结构之优;向好,是发展之好。三者层层递进、辩证统一,共同指向一个目标,即需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六、【工信部】2026世界机器人大会在京开幕
8月19日,2026世界机器人大会于北京正式开幕,大会以“人机共生,产需共融”为主题,是全球机器人领域高层次行业盛会,汇集政府部门、国际机构、产业链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700余位代表参会。大会集中展示国内外机器人整机、核心零部件、产业链最新科研与产业化成果,公布我国机器人产业发展关键数据,2025年国内机器人规上企业营收突破3000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速超20%;2026上半年营收1655亿元,同比增长24.5%,产业规模持续高速扩张。智能机器人作为人工智能通向物理世界的重要载体,工信部明确下一步产业发展方向,将把握“十五五”机遇,以智能化为主线、实用化为牵引。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强化中外创新合作,打通产学研用链条;深化产用联动,面向农业、医疗、养老、应急开展场景验证与推广;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技向善,平衡技术效率与就业保障。大会同期配套举办机器人博览会、系列赛事,加速机器人技术成果落地转化,为机器人科研攻关、产业应用、国际协同搭建重要交流平台。
七、【科技部】科技部部长会见智利外交部长佩雷斯,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2026年8月20日,8月19日,科技部部长阴和俊在北京会见智利外长佩雷斯一行。双方就深化中智科技创新合作深入交换意见。阴和俊表示,中智两国科技发展战略高度契合,为深化双方科技创新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强劲动力。近年来,在两国元首战略引领下,中智科技创新合作保持平稳发展势头,已形成多层次、宽领域、机制化的良好格局。中方期待与智方一道,以科技创新合作为重要纽带,推动两国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两国人民。佩雷斯充分肯定两国科技合作成果,并表示科技合作是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推动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使命。智方愿与中方加强科研人员往来,深化务实合作,为智中双边关系发展作出贡献。
八、【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关于发布移动信息网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的通知
为推动移动信息网络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和移动信息网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部署,现将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注册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前。其中企业的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额度。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任务的主要承担者,是该项目内部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对于集团公司,如具体工作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承担,为便于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由子公司直接申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单位、被同一上级公司控股的不同申报单位,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整合优势团队,聚焦指南任务,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并积极吸纳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每个项目参与申报单位数量(含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超过指南规定的数量。
4.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诚信状况,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记入“黑名单”。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也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本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及咨询委员会专家不得作为项目组人员参与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均执行《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限项要求,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2026年执行期满(含延期)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项目参与人累计参与在研项目(课题)总时长不超过12个月/年。
3.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记入“黑名单”。
(三)申报内容及预算
1.项目申报材料内容与申报的项目指南方向相符,须覆盖相应项目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阐述说明研究目标及内容、研究基础、实施路径等内容(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
2.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任务需求提出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提出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来源资金预算。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项目团队,项目牵头单位须承担不低于50%中央财政经费和匹配的任务量。对于入选的项目,如中央财政资金预算被评审核减,原承诺的其他来源资金的总额不得减少。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企业等单位自筹资金、金融资本以及其他渠道资金,配套方应出具承诺函。
3.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情况。
4.申报单位应在申报书中提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级控股单位/管理单位说明(如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以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和职称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组织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通过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二)项目推荐
1.中央部门下属单位、地方企业及研究院所、高校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推荐,并商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2.中央企业(集团)、中央企业(集团)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中央企业(集团)负责推荐。中央企业参股的其他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3.中国科学院院属机构、院直接投资控股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中国科学院负责推荐。
4.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由申报通知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各推荐单位加强审核把关,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国科管系统。
5.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推荐优势单位积极申报,并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以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三)申报受理与评审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工作,并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6年8月19日8:00至2026年10月8日16:00。
其中,项目申报单位国科管填报申报书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9日8:00。
九、【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关于发布移动信息网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的通知
为推动移动信息网络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和移动信息网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部署,现将2026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竞争)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注册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前。其中企业的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所申请中央财政资金额度。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任务的主要承担者,是该项目内部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对于集团公司,如具体工作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承担,为便于经费使用和管理,应由子公司直接申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单位、被同一上级公司控股的不同申报单位,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整合优势团队,聚焦指南任务,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并积极吸纳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每个项目参与申报单位数量(含牵头申报单位)不得超过指南规定的数量。
4.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诚信状况,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记入“黑名单”。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也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申报人在本次申报中作为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本专项总体专家组成员及咨询委员会专家不得作为项目组人员参与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均执行《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限项要求,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2026年执行期满(含延期)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项目参与人累计参与在研项目(课题)总时长不超过12个月/年。
3.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记入“黑名单”。
(三)申报内容及预算
1.项目申报材料内容与申报的项目指南方向相符,须覆盖相应项目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阐述说明研究目标及内容、研究基础、实施路径等内容(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
2.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任务需求提出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提出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来源资金预算。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项目团队,项目牵头单位须承担不低于50%中央财政经费和匹配的任务量。对于入选的项目,如中央财政资金预算被评审核减,原承诺的其他来源资金的总额不得减少。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企业等单位自筹资金、金融资本以及其他渠道资金,配套方应出具承诺函。
3.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含课题或任务)情况。
4.申报单位应在申报书中提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级控股单位/管理单位说明(如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以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和职称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组织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通过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二)项目推荐
1.中央部门下属单位、地方企业及研究院所、高校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推荐,并商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2.中央企业(集团)、中央企业(集团)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中央企业(集团)负责推荐。中央企业参股的其他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3.中国科学院院属机构、院直接投资控股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中国科学院负责推荐。
4.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由申报通知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各推荐单位加强审核把关,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国科管系统。
5.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推荐优势单位积极申报,并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以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三)申报受理与评审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和形式审查工作,并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2026年8月19日8:00至2026年10月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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