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强调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8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强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会议指出,要锚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存量政策效能,及时谋划出台务实管用的增量政策,破除各种堵点卡点,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
会议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第一年,要从头抓紧推进规划落地实施,抓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大新兴支柱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支持力度,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有力促进民间投资,对新兴领域、新型基础设施、消费升级等方面投资给予更多支持。
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则》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1055号)。《规划》锚定保障能源安全、绿色低碳发展两大任务,提出到2030年建成现代油气产业体系,实现“五个持续提升”,明确国内油气供应量达到4.4亿吨油当量、新增油气长输管道2万公里、全国管网规模达22万公里、天然气储备占消费比重超13%、LNG接收站接卸能力2亿吨等量化指标。《规划》首次将碳捕获、利用和封存(CCUS)指标纳入“十五五”规划,部署八大油气生产基地、十条输送通道建设,推动油气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三、【工信部】两部门关于印发《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8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联规〔2026〕186号)。《规划》明确到2030年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产业规模达到1.4万亿元,建设10个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和70个产业特色园区。《规划》聚焦产业发展关键环节,从加强产业创新、促进装备推广应用、培育壮大产业主体、优化产业生态4个方面,细化提出15项具体任务,部署5个专栏。重点推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保障、防护通信等领域装备技术突破,加大家庭社区安全应急产品普及,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四、【工信部】公开征求《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15项行业标准报批意见
8月14日,工信部公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15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批标准涉及锂电池材料、节能降碳等重点领域。
标准旨在以标准引领产业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进一步夯实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支撑。
五、【科技部】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中央级高校与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8月18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开展2026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考核以法人单位为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
(一)评价考核内容
1. 组织管理。包括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开放共享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与实施情况,新建设施与新购仪器查重评议情况,推进集中集约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等。
2. 运行使用。包括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维修维护及盘活利用情况,支撑本单位开展重大科研任务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等。
3. 共享服务。包括科研仪器年平均对外服务机时,对外开放服务及收费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收费金额变化情况,服务外单位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向民营企业开放、用户评价等情况,通过技术攻关、验证评价、应用场景开发、示范推广等推进科研仪器及配套试剂、数据库等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的工作及成效。
(二)有关要求
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 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主管部门汇总。
3. 请各参评单位于9月13日(周日)17:00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六、【科技部】平台聚势 跨境共赢—— 面向南亚东南亚农业科创中心建设成果展示对接活动在云南举行
2026 年 7 月 27 日,面向南亚东南亚农业科创中心建设成果展示对接活动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举办,活动以 “新平台 新航程 —— 科技赋能云品出海,合作共创跨境共赢” 为主题,170 余名来自政府部门、驻昆领事机构、国内外科研机构及企业代表参会,现场签署 4 项国际合作协议,覆盖国际科技服务、联合科研、产业技能培训、国际联合实验室共建等领域。科创中心今年 4 月入选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共创未来行动计划成果清单》,采用 “1+1+N+X” 架构开展建设。云南已与 65 个国家建立稳定科技合作,建成 140 个国际联合实验室、10 个境外示范园区,全国首创国际科技特派员制度。活动同步开展成果交流研讨、农产品展销推介,下一步将依托技术转移、联合攻关、人才培养深化农业科技跨境合作,打造区域农业科技创新枢纽、成果转化平台与人才交流窗口,服务共建 “一带一路” 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七、【火炬中心】关于举办2026浦江创新论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论坛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通知,将于2026年9月11日至14日上海举办的2026浦江创新论坛(第十九届)期间,举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论坛。本届浦江创新论坛以“共享创新 共塑未来: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的全球科技共同体使命”为主题,由科学技术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论坛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结交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经验,探讨新时期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路径,推动区域协同创新。论坛将邀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代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参与,围绕科技创新策源、产业升级、体制机制改革等议题开展交流研讨。
八、【火炬中心】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光子与集成电路专业赛启动申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6〕19号)及《关于公布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首批专业赛名单的通知》(火炬〔2026〕2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举办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光子与集成电路专业赛。大赛采取“地方赛+全国赛”两级赛制,分为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聚焦光子技术、集成电路等硬科技领域,定向挖掘垂直领域优质创新创业项目。获奖企业将获得最高50万元奖励及职称、融资、宣传等配套扶持政策,入围全国赛的企业还可享受国家相关政策支持。
一、参赛条件
(一)参赛项目产业领域方向
参赛项目符合光子与集成电路相关产业领域,其中光子包括光通信、光制造、光显示、光传感、光医疗、光计算等领域,鼓励硅光、CPO共封装光学、OCS光交换、OIO光互联、3D传感、先进光源、高端激光装备等方向优质项目参赛。集成电路领域包括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等领域,鼓励AI芯片、RISC-V芯片、车规级芯片等高端芯片设计、先进封装、新型存储、核心装备及关键材料等方向优质项目参赛。
(二)参赛对象条件
大赛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进行比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1.参赛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2.项目团队成员由领衔人和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2-5人。团队领衔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创业经历(博士学位可折算3年工作经历)。已成立企业的,领衔人还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3.初创组企业注册时间在2025年1月1日(含)之后或尚未注册企业,成长组企业注册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之前(不含)且为非上市企业。
二、比赛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请按参赛组别填写申报书并发送至对应邮箱(成长组:gz_jcdl_czz@163.com,初创组:gz_jcdl_ccz@163.com)。申报书可通过以下渠道下载:(1)第十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www.cxcyds.com)光子与集成电路专业赛专题页面获取;(2)本通知文末附件下载。
(二)资格确认
参赛确认。按照方案确定的参赛范围和条件,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确认,符合参赛范围和条件的项目获得参赛资格。
(三)初赛
经形式审查确认的参赛项目进入初赛环节,初赛采取专家材料评审形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现场决赛名单。
(四)决赛
决赛采取现场比赛的形式,比赛地点在苏州高新区。决赛按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进行,采取“8+7”模式现场答辩形式(PPT汇报8分钟,答辩7分钟)。
每组20个项目,按评委打分高低排序,每组前6名获奖,当场公布成绩。
决赛时间:2026年10月中旬
三、大赛支持
根据项目决赛得分评选成长组和初创组获奖项目各6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一)大赛落地奖励
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获奖项目均颁发荣誉证书。
注:获奖项目须于大赛获奖后一年内在苏州高新区落地(完成工商注册并开始实际运营)后兑现奖励。大赛奖励与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不重复支持。
(二)创业启动资金
获奖项目参加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已落户和未落户均可申报),符合一定条件,可享受立项或面试绿色通道。其中,一等奖获奖项目将给予不少于2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二等奖获奖项目将给予不少于1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三等奖获奖项目将给予面试绿通。绿通资格保留一年。
(三)其他支持
1.产业支持:(1)获奖项目将优先进驻苏州高新区太湖光子科技园、太湖光电产业园、集成电路创新中心等超100万方专业化产业载体。(2)获奖项目若在苏州高新区落地,将获得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
2.金融支持:(1)根据获奖项目需求,经论证审批后,可由苏州高新区风险投资基金对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股权投资,也可参照其他投资机构跟进投资。(2)根据获奖项目需要,经评审,可获得最高2000万元的政策性科技贷款、最高30万元的贷款贴息。
3.创新支持:(1)根据获奖项目需求,提供包括产学研对接、技术合作、公共服务平台等多维度创新支持。(2)邀请企业负责人、行业技术专家、知名投资机构专家等组成专家智库,为项目产业化提供指导。
九、【交通运输部等】关于印发《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发展“十五五”规划》(交科技发〔2026〕89号)。《规划》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立满足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标准供给优质高效,标准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标准实施应用有力有效。指标性数据包括:发布实施标准800项以上,国家标准新修订升级比例超过40%,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数量增长40%,研制不少于50项计量标准器具和测量方法。《规划》围绕“一网四化”部署六大核心任务,覆盖标准改革创新、多式联运、安全、智慧交通、绿色低碳、国际标准联通,赋能交通新质生产力。
十、【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2026年第23号公告,明确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规定,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规定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现行政策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发生的损失,不得分期确认。如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企业双方均为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双方均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举旨在支持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资产重组和技术升级,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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