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于2025 年5 月14 日发布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以下是对申报关键指标的解析:
申报关键指标解析
01 研发投入仍是申报关键指标
通知总体上延续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研发投入其相关要求虽然相较于管理暂行办法无变化,但仍作为2025 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的关键指标之一,在实际申报过程中仍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且各部门实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研发投入全过程的规范要求也在持续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这表明对于营收规模相对较大的企业,需要保持一定比例的研发投入,以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确保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 万元 - 1 亿元的企业,近 2 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该要求对中等规模的企业提出了更高比例的研发投入标准,旨在鼓励这些企业加大研发力度,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成长步伐。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此条件为营收规模较小但具有高成长性和创新潜力的企业提供了申报通道,重点考察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研发投入强度,以及研发人员占比,关注企业是否具备通过创新实现快速发展的能力。
研发投入作为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申报的关键指标,其要求的稳定性和重要性不容忽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充分重视研发投入的规划和管理,确保研发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投入,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通知同时在诸多细节上进行了优化与微调,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解析2025 年申报政策的变化。
02 申报要求的细化与优化
减轻企业申请负担:年度本明确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只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这些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这一举措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申请负担,使申报过程更加便捷高效,也是政策更加人性化的体现。
提高申报标准:为完善认定标准,2025 年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 5000 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这表明小巨人企业申报门槛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的营收规模有了更明确的要求,引导企业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对于 2023 年不足 5000 万,2024 年超过 5000 万的企业能否申报,需看其上一年度即 2024 年营收是否达标,若达标则具备申报资格。
综合考量5%增长率问题: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政策在5%增长率要求上与去年相比有以下区别:去年申报通知中,对于申请复核和新申请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均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而2025年的政策则有所变化:
1、对于本年度申请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要求其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这可能是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给予复核企业一定的政策缓冲,避免因短期经济波动等因素导致优秀企业失去小巨人资格。
2、对于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然要求其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这体现了工信部在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过程中,对于新增企业依然保持较高成长性要求,以确保小巨人企业队伍的质量和活力。
严厉打击数据造假:政策强调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将取消企业相关称号,并禁止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这体现了工信部对申报数据真实性的高度重视,以确保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质量和公信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03 申报时间及推荐要求的明确
申报时间:线上填报时间为 5 月 14 日至 6 月 5 日,地方主管部门于 6 月 5 日至 6 月 25 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且在推荐期间企业还有机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推荐完成时间为 6 月 25 日前,为申报企业预留了较为充裕的时间准备材料,也为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供了空间。
推荐要求: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等进行重点审核,提升推荐质量。同时,对第六批推荐数量较多但通过率较低的省份,限定第七批推荐数量,并将根据第七批推荐和通过率情况,限定明年第八批推荐数量,这一措施旨在优化推荐机制,提高各地推荐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避免盲目推荐和资源浪费。
04 申报系统的优化及内容调整
系统优化:申报系统新增了填报说明,除了登陆会收到短信,登入界面还强制阅读勾选「按照本批次“小巨人”企业申请及复核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填报行为,确保企业了解并遵循申报要求。同时,强调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以防范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维护申报工作的公正性。
内容调整:《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表》有细微调整,系统更注重申报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借助技术手段严防数据造假,提高申报材料的审核效率和准确性,也对申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信息。
05 评审管理的加强
强调公平审核:在审核过程中,采用“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充分保障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杜绝人为因素对评审结果的干扰,使每一家申报企业都能在统一的标准下接受评估。
加强流程监管:工信部将组织对各省份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这一举措增强了评审工作的严谨性,确保推荐企业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标准和要求,也有助于发现和纠正地方主管部门在推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
引入 AI 审核:AI 审核重点关注数据分析判断,通过佐证比对代替人工初筛,能够快速、精准地识别申报材料中的异常数据和逻辑问题,有效杜绝过度包装和造假行为,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06 申报变化对企业的启示
2025 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政策的变化,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企业要深入理解政策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财务管理等方面要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以满足更高的申报标准。同时,要警惕不良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和非法牟利行为,坚持自主申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2025 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政策在延续以往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的优化和微调,更加注重申报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旨在培育出一批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力的优质中小企业,推动我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应积极响应政策要求,把握申报机会,努力提升自身发展水平,争取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行列中占据一席之地。
通知内容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
(三)我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五)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我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六)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在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线下报送以企业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八)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九)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十)我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我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推荐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推荐和复核企业推荐工作。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并结合实际提出佐证材料要求,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请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按照上年度申请认定通知要求,对第六批推荐数量较多但通过率较低的省份,限定第七批推荐数量(另行通知)。同时,也将根据今年第七批推荐和通过率情况,限定明年第八批推荐数量。
(四)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五)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六)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七)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5日至6月25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邮编:100804。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佐证材料纸质件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妥善留存备查,无需报送我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我部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下同)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最终形成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附件:
1.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
2.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3.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wps
4.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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