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动态
01 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十大成果发布
7月5日,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成果发布会上,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锋对本届大会期间的总体成果进行现场发布,十大成果为:
1.全球数字经济伙伴城市“朋友圈”扩大:通过新增国际城市作为伙伴,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数字基础设施、规则标准、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协同发展,为全球数字经济注入新动力。
2.东西部区域合作加强:通过设立交流会和联盟,深化北京与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合作,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整体数字经济水平。
3.北京数据要素价值释放:通过一系列战略和举措,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数据流通和交易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4.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发布伙伴计划和入选企业名单,提供大量训练数据集和算力支持,推动AI技术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升人工智能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5.数字经济企业出海服务:建立出海创新服务基地,推动企业与国际市场的对接,提升中国数字经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6.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布相关评估模型和案例,促进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提升整体经济效能。
7.国家信创产业高地建设:通过标杆示范项目和重要成果发布,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打造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8.元宇宙数字创新体验综合体:通过元宇宙技术的应用,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展示数字经济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公众对数字经济的认知和兴趣。
9.权威报告发布:通过发布白皮书和蓝皮书等权威报告,全面展示全球及北京数字经济的发展态势和成效,为政策制定和产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10.新论坛和创新载体设立:通过举办多场新论坛和成立创新载体,搭建交流平台,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学术交流、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大会期间,签订了38份合作协议,9个行动计划,成立超过20个创新载体,新设9个联盟和专委会,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0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一)支持科技创新
1.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订购首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营造促进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
2.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以采购人应用需求为导向,以公平竞争以及采购人与供应商风险共担为基础,实施订购首购,建立创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的带动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1.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落实扶持政策。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2.助力中小企业“政采贷”。建立与金融机构共享中央本级政府采购信息的渠道,向商业银行及时提供中央部门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各地区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与金融机构相关系统对接,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提供便利。
3.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对相关地区农副产品提高政府采购预留比例政策取得实效。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逐步实现业务范围双向拓展,吸纳除现有地区外的更多符合资质标准的中小企业成为供给方,面向除采购人外的单位工会、社会公众等更广大需求方,推进服务提质升级,助力打造农业特色品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三)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1.制定出台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2.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并适时研究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加强对政策实施城市的考核督导,确保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03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范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的,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同意其按原出资期限出资。
第三条 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结合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以及股东的出资能力、主营项目、资产规模等进行研判,认定违背真实性、合理性原则的,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第四条 公司调整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或者调整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应当自相关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登记机关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公司公示认缴和实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根据公司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
第六条 公司未按照本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 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通过其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出资期限、注册资本不符合本规定且无法调整的,公司登记机关对其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 公司自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起,满3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60日。
公告期内,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异议的,注销程序终止。公告期限届满后无异议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公司登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
第九条 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未按照本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股款,或者公司未依法公示有关信息的,依照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对公司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加强指导,制定具体操作指南,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
第十一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国务院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并载明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包括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2024年,面向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遴选支持100名左右创新企业家、300名左右先进制造技术人才、500名左右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新企业家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突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其中,民营企业一般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
3.带领企业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在科技创新、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工程)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所在企业应在经营业绩、产品市场份额、技术创新水平、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位居行业前列。
(二)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包含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副总裁、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首席工程师、总工程师等。
3.长期工作在企业技术研发一线,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工程)经验,带领团队攻克技术难题。在技术研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是企业基础制造工艺方面的带头人,长期从事基础工艺技术攻关、实践操作等工作,其掌握的先进基础工艺应符合《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中“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所列方向。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艺难题或掌握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人要遵守同层次人才计划不重复支持的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中仅可选择一项进 行申报。
05 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7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赵志国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与各方一道,推动新型工业化取得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
形成了全、多、大的独特优势。用三个字概括,一个是“全”、一个是“多”、一个是“大”。“全”就是体系全,我国拥有41个工业大类、207个中类、666个小类,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多”就是品种多,各种制造业都有,500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我国有220多种产品产量位居全球第一。“大”就是规模大,2023年我国全部工业增加值达到39.9万亿元,占GDP比重31.7%,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6.2%,占全球比重约30%。
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步伐加快。2023年,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5.7%,装备制造业占比达33.6%。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80.1%、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2.9%。人工智能正深层次赋能新型工业化,培育421家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绿色制造加快推进,“十四五”前两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6.8%。2021-2023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3%。2023年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约22亿吨,利用率达到54%。
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布局建设了30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覆盖动力电池、人形机器人、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建立2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178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别是我国部分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大家都知道的C919大型客机已经有6架交付东航,已经开通了上海飞北京、西安、成都、广州的航线。ARJ21新支线飞机共交付139架,其中交付海外3架。大家都知道的国产第一艘大型邮轮“爱达·魔都”号投入商业运营。“嫦娥六号”实现了月背采样返回,6月28日国家航天局举行了月球样品交接仪式,一共1935.3克样品。国产最大直径盾构机“京华号”投入使用,智能6行采棉机实现量产。
企业实力也不断增强。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50.1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46.3万家。产业链骨干企业加快壮大。专精特新企业不断涌现,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14万家,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万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57家。
06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遴选工作的通知
(一)标杆厂遴选
1.编制方案。各地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拟参评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情况,编制《XX污水处理厂参评绿色低碳标杆厂申请报告》(附件1),并附近2年污水处理厂运行基础数据和证明材料。申报参加遴选的污水处理厂,要求日处理量20000立方米以上,近一年进水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或近三年增幅不低于10毫克/升,出水水质达标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
2.组织推荐。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审核程序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东、中部地区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其它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推荐材料应包括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3)、各拟参评污水处理厂的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
3.评审确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参评污水处理厂进行评选,并公示确认。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发布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并发布标杆厂相关指标和主要做法举措。
(二)对标新改扩建
各地可组织相关部门,对标已公布的绿色低碳标杆厂建设运行指标,借鉴相关经验做法,按需谋划新建高标准污水处理厂,或对具备改扩建基础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新改扩建项目应编制《XX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方案》(附件2),经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新改扩建项目,应确保2025年底前完工。各省(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申报时间后续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申报的绿色低碳标杆厂新改扩建项目组织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给予支持。对已获评绿色低碳标杆厂所在市(县)报送的新改扩建项目,在评审时予以适当倾斜。
07 四部门关于印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标准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文提出,到2026年,我国人工智能产业标准与产业科技创新的联动水平持续提升,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0项以上,引领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快形成。
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创造和行业应用等方面实现快速发展,形成庞大市场规模。伴随以大模型为代表的新技术加速迭代,人工智能产业呈现出创新技术群体突破、行业应用融合发展、国际合作深度协同等新特点。
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国家人工智能产业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从基础共性标准、基础支撑标准、关键技术标准、智能产品与服务标准、赋能新型工业化标准、行业应用标准、安全/治理标准等七方面明确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点方向。其中,赋能新型工业化标准主要包括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制造业全流程智能化标准,以及重点行业智能升级标准。
据了解,建设指南的制定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系统谋划,加快构建满足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工智能+”高水平赋能需求的标准体系,夯实标准对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引领产业升级、保障产业安全的支撑作用,更好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
08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论坛在上海成功举行
2024年7月4日下午,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论坛在上海举行。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论坛是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的主论坛。30余个国家部长级官员及相关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科技部部长阴和俊、上海市市长龚正、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出席并致辞,科技部部长阴和俊和副部长龙腾分别主持。
阴和俊部长代表中国科技部欢迎出席人工智能全球治理论坛的各方代表,并表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去年10月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是中方积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具体行动。李强总理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展现了中国将持续扩大开放合作、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促进包容普惠发展的姿态。各国和国际组织代表通过本次论坛的对话交流,围绕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形成多项共识。作为攸关人类命运的全新重大课题,人工智能治理需要国际社会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可靠。中方愿与各方深化沟通交流,为推动形成普遍参与的国际机制和具有广泛共识的治理框架贡献智慧,促进人工智能技术更好造福于人类。
与会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发言介绍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相关情况,欢迎中方为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的交流合作搭建重要平台,并表示愿积极开展对话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促进人工智能赋能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挑战。
09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加强综合惩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国务院同意,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意见》全文。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大力提升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打击和防范力度,强化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意见》从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等5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意见》的出台,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指明了方向,将有力推动各方进一步严惩财务造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的工作格局,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证监会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意见》落地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严防存在财务造假的主体“带病闯关”,从源头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二是强化穿透式监管,发挥“吹哨人”作用,多渠道识别并循环筛查有效线索。提升案件调查质效,大力提高行政处罚力度,优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从严惩处造假“首恶”,完善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三是加大基础制度供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四是深化部际和央地协作,加强与国资、金融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在线索发现、信息通报、调查取证、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协作,强化监督管理和追责问责。五是加强综合防范机制。强化公司防范财务造假、防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内部防线建设,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持续加大宣传警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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