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9月24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令第847号),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64条,主要修订内容: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细化完善审计监督内容,细化对财政收支的审计范围和内容,将对财政决算草案的审计情况和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纳入审计结果报告,明确审计法中“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范围,将国有资源管理使用纳入专项审计调查范围。三是健全审计工作程序,增加对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确保审计工作不受干扰,细化被审计单位、有关机关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工作的要求。四是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不到位的法律责任,规定审计机关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审核认定。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七部门印发《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9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联规〔2026〕220号,2026年9月14日成文),对“十五五”时期我国新型电池产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规划提出,到2030年,我国新型电池产业规模实现稳步增长,全固态电池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长寿命锂电池循环寿命达到15000次。
在产业主体培育方面,规划提出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优育强新型电池领域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围绕全产业链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构成的骨干力量,锻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构成的中坚力量;加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监测和服务;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打造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为新型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主体根基。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
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修订后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高新〔2026〕163号,2026年7月13日成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创新型产业集群是指通过企业、研发单位和服务机构分工合作与协同创新,不断提高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形成的科技创新能力强、产业创新生态优、创新融合效果好、技术贡献度高、经济带动作用大的产业集群。
办法规定,创新型产业集群须满足五方面要求:具有较强科技供给能力,拥有与主导产业相关联、省级及以上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原则上不少于3家;具有较强企业创新能力,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0家,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总数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近三年年均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之比不低于4%;具有较强成果转化能力,拥有省级及以上的孵化器、中试验证平台、技术转移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少于3家;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00亿元;具有较强的治理服务水平,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等问题。
认定工作按照持续培育、自愿申报、以评促建、动态调整的原则开展,申报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应在市级区划范围内、原则上依托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由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业务主管部门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省级主管部门建立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库并择优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评审、择优形成集群名单并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已认定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估不合格的给予一年整改期,整改期满后仍不合格,以及存在申报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建设主体或主导产业等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报告、不按要求提交统计数据、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或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等情形之一的,撤销其认定。
四、【科学技术部】金融监管总局 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召开科技保险交流推进会
9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召开科技保险交流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金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总结地方和保险机构实践经验,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丛林,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邱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披露,2026年1月至8月,科技保险为科技活动提供风险保障8.7万亿元,同比增长66.9%;经营主体由初期4家试点增至60余家,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机制运行十余年,为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提供超万亿元风险保障。有关地方在商业航天、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等方面的科技保险探索取得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科技保险是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效抓手,要围绕“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落实相关政策举措,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会议指出,科技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等特点,科技保险要从保资产延伸至保过程,从保结果延伸至保探索,从“经济补偿”延伸至“风险减量”和“赋能增信”;要加强政策宣传,建立科技保险协调推进机制,推动科技保险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发挥先行先试和引领示范作用。
会议要求,聚焦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保险覆盖面,推动科技保险进园区、进孵化器、进高新区;围绕研发、中试、成果转化、首试首用、产业化全链条优化保险产品,把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嵌入企业创新流程;保险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沉淀科技风险数据,改进精算定价,保险资金要通过债券、基金、股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同志提出有关工作要求,中央金融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会议还启动了科技保险主题宣传活动,交流了科技保险政策和典型案例。
五、【科学技术部】科技部副部长邱勇出席2026中国民营企业投融资洽谈会
9月22日,由科技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6中国民营企业投融资洽谈会在天津开幕,科技部副部长邱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大会以“场景创新 科金协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场景创新牵引产业升级,以科金协同激活发展动能。邱勇在致辞中表示,科技部与金融管理部门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科金协同、央地联动,推动地方和金融机构开展各具特色的创新实践,实现科技金融开局破题,有力支撑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推动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批引导性强、含金量高的科技金融政策措施。
开幕主场活动上,天津市科技局发布《天津探索“先投后股”支持模式 提高科技创新投入效能》,京津冀三地人民银行与科技管理部门共同发起成立京津冀科技金融联盟。大会还举办了场景创新应用发展大会、科技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对接会、中国哪吒企业发展大会、基金之夜等品牌活动,以及京津冀创投基金路演、500强民企招商对话、脑机交互、绿色低碳、机器人产融协同、民企出海服务等配套专题活动,民营企业代表、重点领域科技型企业代表、金融投资机构代表、专家学者等约800人参会。
六、【火炬中心】关于发布体育科技创新需求并征集解决方案的通知
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会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发布《关于发布体育科技创新需求并征集解决方案的通知》,公开发布《体育科技创新需求目录(2026年版)》,面向全社会征集解决方案,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推动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本次发布的技术需求围绕体育科技高质量发展核心痛点,聚焦体育数字化、高科技体育用品、智慧场馆三大重点领域,设置智能训练与数据分析、赛事判罚与公平保障、高科技运动器材、智能健身器材、可穿戴设备、数字孪生与智慧管理、绿色节能与创新建造等14个技术方向,共46条技术创新需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及个人发明者均可参与揭榜,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组队、提前对接、联合攻关,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火炬中心将组织技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资专家和需求方代表共同评审,每项需求择优确定1—3个入围解决方案,并于2026年10月底前对拟揭榜名单进行公示;对达成合作的项目,将在产学研合作对接、政策与资源支持、投融资对接、成果展示推广、典型案例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
七、【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多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相继征求意见
9月23日至25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陆续发布多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通知:“前沿卫星互联网”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主责,9月25日发布,征求意见至9月28日);“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量智融合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9月24日发布);“公共卫生与主动健康”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国家疾控局,9月24日发布);“重大灾害事故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应急管理部,9月24日发布);“十五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污染物治理防控关键技术”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生态环境部,9月23日发布)。
各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公示—指南征求意见”模块查阅,有关单位和科研人员可按通知要求反馈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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