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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国策周报】分享行业大事(2025年第五期)

2025-02-10 11:43:52   阅读 165

01 财政部 科技部联合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1月27日,科技部网站公布修订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重点研发计划应当多元化筹措资金,资金来源分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其他来源资金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金融资本以及其他社会资金。

《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的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具体内容包括总则、重点专项概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开支范围、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批、项目预算执行与调剂、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以及附则。

这份由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文件明确,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重点专项是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项目是重点专项实施的基本单元,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重点专项实行概预算管理,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与此同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财政部建立重点研发计划中央财政资金全过程审核把关和管理机制,负责重点专项概预算管理;科技部统筹相关重点专项任务布局与资源配置,负责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评估、动态调整和总体验收评价等工作;主责单位对其负责组织实施的重点专项资金管理负总责,委托并指导专业机构做好项目资金分配、拨付、过程监管等具体管理工作,并对专业机构、承担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下同)开展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

依据《办法》,中央财政资金应聚焦重点专项关键研发任务,重点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避免财政资金安排分散重复。对于以科技成果产品化、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并且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项目,原则上应当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重点专项项目资金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办法》强调,间接费用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值得关注的是,重点研发计划可根据项目特点,采取经费包干制管理方式,由主责单位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实行经费包干制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申请资助额度,无需编制具体项目预算。

《办法》要求,承担单位应当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每个课题应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其应为科研人员编制和调剂项目预算、报销经费、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关于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办法》明确,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承担单位按程序认定后,可不再开展结题财务审计,其出具的项目资金决算报表,作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依据。承担单位对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专业机构适时组织抽查。

《办法》还提到,科技部、财政部、主责单位和专业机构应当根据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覆盖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加强信息共享,避免交叉重复,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02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 发布新修订的《军队装备科研条例》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装备科研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深刻把握装备科研工作特点规律,科学规范新形势下装备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制度安排,是军队装备科研工作的基本法规。

《条例》共8章49条,适应创新构建新时代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要求,鲜明立起高质量、高效益、低成本、可持续发展新理念,推动构建自主创新、自主研制、自主可控与开放交流相结合的发展新格局,加快实现装备科研自立自强;坚持创新驱动,落实装备建设转型要求,优化完善规划计划、立项审批、项目管理等流程机制;突出分类管理,创新实施装备预先研究、装备研制、装备综合研究等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加强质效管控,对装备科研质量管控、成本管控、验收评估、成果管理、手段支撑、安全保密等进行系统规范;强化监督监管,细化完善行业监督检查方式、督导整改措施、具体问责情形。《条例》的发布施行,为推动军队装备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03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加大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科技创新

(九)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支持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推动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在国家和地方科技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加大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新闻媒体、文化遗产等领域培育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文化领域培育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文化科技相关重点专项,围绕重大需求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研究制定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企业、园区发展,加快布局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健全文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速文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完善文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推进文化数据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展文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文化领域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加强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文化领域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支持文化领域大模型建设。提升文化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强数字文化内容建设和国际化发展。


04 科技部代表团赴法国出席科技部与ITER组织双边合作协议执行情况2024年度会议

2025年1月22日,核聚变中心主任王艳率领由科技部相关司局组成的中方代表团赴法国ITER组织总部出席科技部与ITER组织双边合作协议执行情况2024年度会议。会议期间,中方代表团与ITER组织总干事巴拉巴斯基、科学领域副总干事镰田裕、行政领域副总干事罗德隆以及宣传处、人力资源司等部门负责人展开会谈。

会上,中方肯定了总干事及其团队在推动ITER计划、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并对ITER组织在2024年取得的工作成绩表示祝贺。巴拉巴斯基总干事及高管团队对中方一直以来对ITER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双方均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建好ITER、用好ITER,通过协同宣传,扩大ITER国际影响力,联合培养人才,推动国际聚变发展。


05 科技部副部长龙腾主持召开科学数据工作研讨会

1月15日至16日,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龙腾主持召开科学数据工作研讨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研讨交流科学数据管理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研究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科学数据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龙腾指出,数据赋能的人工智能正在催生新一轮科技革命,科学数据是人工智能时代的科技底座,在数据与智能驱动的科研范式变革加速演进中愈发凸显出基础性和战略性,必须全力抓好科学数据工作。科学数据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推进,要从科学数据内涵式发展出发,统筹谋划科学数据体系,做强、做优、做实各方面工作。

龙腾强调,国家科学数据中心是科学数据汇聚管理使用的重要载体,要进一步补短板、增优势、强能力,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战略目标找准功能定位与使命任务,担国家责、做国家事。要着眼未来和长远,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夯实高质量科学数据资源供给保障基础。要加快推进适应AI for Science重点应用场景需求的科学数据创新生态建设,打造融科学数据、AI模型、智能算力于一体的新型科研基础设施,实现科学数据、AI for Science与其他主要数据源头的有机联动与协同。要进一步开放共享,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开放流动,增强服务意识,强化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技任务的服务保障。


06 工信部 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

一、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智能辅助决策产品、脑机混合智能产品、支撑环境三大类9个揭榜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牵头。

(三)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产品已完成前期研究且基本定型,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四)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并做好材料审核和遴选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 技司)。


07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

《工作指引》旨在通过加强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统筹指导、分级建设和规范管理,更好发挥在推进产业强链增效中的功能作用,全面提升其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服务效能。在总体思路上,主要体现为一条主线、三方兼顾和五项职责。

“一条主线”,即以聚焦产业、集聚资源、整合力量、高效支撑为主线,明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和路径。其中,“聚焦产业”,就是以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为重点,聚焦不同产业的发展特点和实际需求,高标准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集聚资源”,就是要充分利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资源平台和信息枢纽功能,汇聚集成产业链技术、数据、知识产权、人才、资本等各类要素资源,强化对产业创新发展的资源供给;“整合力量”,就是要有效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引领带动作用,组织和整合产业链创新链经营主体、创新主体、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力量,推动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紧密衔接、高效协作的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搭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生态圈;“高效支撑”,就是要立足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职责定位,依托各类资源、各方力量和高效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效能,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的长效机制,提供高水平的服务支撑。

“三方兼顾”,即兼顾不同主体、不同层级和不同阶段,分级分类强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和管理。在建设主体上,兼顾不同产业的发展特点和实际状况,鼓励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各类主体,立足自身特色优势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引领带动作用,面向全产业链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对接,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逐步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在管理层级上,兼顾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战略需要,分级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和牵头单位“两个积极性”,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以更好满足各层级、各地区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需求;在组织实施上,兼顾建设、认定、管理、评价的闭环性,鼓励各领域根据需求先行建设运行,国家和地方按照标准进行评估认定,对认定后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进行统筹指导,开展定期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对成效突出的予以鼓励支持,达不到要求的及时退出,以实现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与实际成效之间的有效反馈、循环提升。

“五项职责”,即立足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产业链中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建设协同发展机制、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转化对接、推进专利产业化和提供专业服务等五项主要职责,确保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准确把握建设要求,聚焦重点工作任务,为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发挥应有的服务支撑作用。


08 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申报2025年度课题研究项目工作

202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研究有关管理规定和申报指南进行。

二、研究项目申报类型包括软科学研究项目和专利专项研究项目两类,相关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材料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下载。为进一步提高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请申请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就拟申报课题做好已有研究成果检索,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材料应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未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各地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审核和推荐报送本地区的申报材料;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由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司局推荐报送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

四、请推荐单位在拟推荐的《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并按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软科学研究项目推荐不超过3项,专利专项研究项目中专利制度理论与实践类和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专利分析类分别不超过3项。请将《申请书》纸件统一寄送至我局相应项目联系地址,将《申请书》《论证表》《汇总表》电子件统一发送至我局相应项目联系邮箱。《申请书》《论证表》文件名中请注明课题名称,《汇总表》文件名中请注明推荐单位名称,电子邮件标题中请注明“课题申报”和推荐单位名称。

五、推荐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09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征集遴选2025年度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各级参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级主管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在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持续推动转化运用过程中的优秀做法和创新举措,特别是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重大突破进展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内容和征集时间

案例应围绕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典型经验做法、取得实际效果等,进行重点描述,充分体现创新性、实效性和示范性,具有普遍的指导借鉴意义。案例应真实、准确、完整、简洁,适宜公开(各类案例报送模板见附件1—3)。本次案例征集遴选分三批开展。

(一)第一批遴选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主要围绕高校和科研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推进专利产业化的探索实践,聚焦创新举措、路径方法和取得的实效,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

(二)第二批遴选服务机构促进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主要围绕各类服务机构促进专利产业化开展的工作实践,以及围绕供需匹配、路演推介等活动的组织实施,聚焦服务模式创新、典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实效,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三)第三批遴选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的主要内容要求与前述第一批相同。各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主要围绕各级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推进专利产业化、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构建良好服务生态、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的创新方法、创新成果和典型做法,报送案例,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