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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国策周报】分享行业大事

2024-05-11 11:14:30   阅读 217

中央动态


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

《意见》重点在扩大保障范围、优化保险费率、完善申报流程、调整概念内涵等方面做了创新,主要优化内容如下:

(一)在保险险种方面,丰富险种供给满足用户需求。将保险险种由原有单一险种模式调整为多险种模式,延伸保险保障范围,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扩大保险保障范围,为首台(套)、首批次提供宽范围、多角度风险保障。支持生产制造单位根据装备、新材料产品特性和实际需要自主选择险种,提高政策的适用性和灵活性。

(二)在保险费率方面,建立市场化差异化的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生产制造单位可以在国家确定的保费补助资金额度内,自主决定装备、新材料产品投保数量、年限和险种。明确首台(套)、首批次保险的费率厘定原则,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微利”与“精算平衡”原则,开展费率回溯和动态调整,真正发挥保险机制服务、让利生产制造企业的作用。具体操作过程中,生产制造单位可与保险公司自主协商,不同领域的不同装备、新材料产品根据风险特征形成差异化费率。

(三)在申报流程方面,通过分步申报稳定各方预期。将原有“先投保、后申报审核、再补贴”申报程序调整为“先审定资格、后投保、再申请资金”。第一步明确每类装备、新材料产品投保资格和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第二步生产制造单位自主投保。第三步根据本年度投保情况申请资金补贴。投保前明确生产制造单位补助资格、告知补助额度,为各政策参与主体提供稳定预期,提升生产制造单位投保意愿,规范保险合同履行。

(四)在概念内涵方面,扩大支持数量及年限限制。考虑装备、新材料产品成熟规律,针对首台(套)装备,将概念范围拓展至“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扩大支持数量和年限。针对首批次新材料,不再局限首年度购买使用,扩大支持产品数量,同时支持企业和保险公司自主协商延长保险期限。


02 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旨在加快建立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增进碳足迹工作国际交流互信,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实施方案分阶段明确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

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制定发布与国际接轨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制定出台1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衔接取得积极进展。

到2030年,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制定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应用环境持续优化拓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因子数据库与碳标识认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质性参与产品碳足迹国际规则制定。


0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4个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0号)、《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1号)、《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2号)、《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3号)。

相关文件明确了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4个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部署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数字化升级等重点任务,围绕激励约束、资金支持、标准提升、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强政策保障,并对组织领导、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提出工作要求。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推动各地区、有关行业和企业做好文件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实施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04 四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活动目标

建立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集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搭建交流、展示、服务、对接平台,丰富拓展融通对接的广度、维度和深度,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达成一批融通合作项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4年全年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产业链专场对接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行业司局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组织开展工业母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对接活动。部分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结合本省重点产业链组织开展全国性的融通对接活动,活动名称原则上统一为“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

(二)开展中央企业、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专场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举办走进央企、闭门对接会等央企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与中央企业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有效衔接,发挥中央企业链长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支持带动;联合全国工商联举办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推动大型民营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供应链体系;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专利转化活动,以专利合作促进融通创新。

(三)在各行业大会中举办融通对接活动。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数控机床展览会等大会活动中举办产业链融通对接活动,依托大会集聚行业资源的优势,按行业设置“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

(四)各地分层次分领域举办形式多样的对接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分层次分领域举办本区域融通对接活动,广泛集聚各方资源,推动健全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生态体系。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资源库,各地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特色优势产业,组织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分领域组织专利转化对接系列活动,加速一批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现产业化。


0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部署,我部编制完成2024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等单位要尽早安排,将文件及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并做好标准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机关相关司局要做好行业标准制修订、外文版研制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四、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5月24日


06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重点任务落实,经部门推荐、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北京市延庆区等10个地区为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浙江省丽水市、江西省抚州市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2025—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