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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国策周报】分享行业大事

2024-04-29 17:12:47   阅读 529

中央动态

4月22日,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顺利实施。

该办法明确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实施原则、组织管理方式和具体操作流程,体现了高效、科学、规范和公正的管理要求。其中,重点专项作为计划实施的载体,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和一体化组织实施。同时,项目作为重点专项的基本单元,将服务于专项目标,并可根据需要下设课题。

在组织管理方面,科技部将负责总体布局、关键节点考核等,而主责单位将负责专项的组织实施,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法人责任。此外,该办法还强调了需求导向、动态部署、充分授权、开放创新、协同攻关以及目标管理等原则,以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

该办法的出台,将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未来,各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计划的高效推进和目标的顺利实现。


国新办4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创造量质提升。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2.1万件,同比增长15.3%。核准注册商标438.3万件,认定地理标志产品13件,核准以地理标志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201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1万件。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分别达642.8万件和249.5万件,同比分别增长42.3%和36.0%。授予农业植物新品种权8385件、林草植物新品种权915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我国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数量达到24个,首次跃居全球第一。


2024年4月25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写的《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发布。《指引》旨在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便捷查询了解政策,准确适用享受政策,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经营主体,赋能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指引》包括专项类、普惠性和区域性政策共31项,每项政策详细列明享受主体、享受内容、享受时间、享受条件、申报时点、办理材料、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等9方面内容,力求为纳税人缴费人、财税干部和社会公众更加全面熟悉了解政策、更加便捷准确适用政策提供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

为加快专利技术的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与创新产业深度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近日启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该活动将聚焦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通过组织系列对接活动,旨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活动期间,将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对接,深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技重大项目,提供全流程、嵌入式的专利转化服务。同时,针对中小企业,将通过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普及专利检索分析、产业专利信息服务等,助力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运用。此外,还将完善专利审查服务机制,为创新主体提供多元化审查服务,加强创新成果专利布局保护。

此次“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为期半年(2024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旨在通过深度对接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与创新产业的深度融合,为我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注入新动力。活动预计将有效促进一批高价值专利的转化运用,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专利转化运用成效稳中有升,产学研合作创新显著,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持续提高,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升至39.6%,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首次突破50%,显示出企业在专利转化中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更高,成为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

产学研合作在专利转化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解决关键技术或核心零部件攻关问题的比例高达56.1%,有效提升了专利转化效益。同时,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的比例有所下降,专利侵权诉讼涉企案件中赔偿金额较高的案件比例提高,表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强。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强化全链条保护,服务各类经营主体。同时,推动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培育新动能。


参评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在开展年报审计等审计工作时,应当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将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申请赋予验证码。相关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传提交附有验证码的审计报告。上传的审计报告应当为从统一监管平台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相关企业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并确保验证码真实有效。相关企业可以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扫一扫”等方式进行查验。

财政部通过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赋予验证码,不代表对审计报告质量的认可或者对财务数据真实性的确认。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大平台数据共享力度,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审核、到期复核、信息更新等工作中,查验相关企业所提交审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上的报备情况,并依法核查、严厉打击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相关机构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7年)》。中关村是我国第一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和创新发展的一面旗帜。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

到2027年,初步建成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力争在生命科学等领域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在颠覆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地,人才梯队体系较为完备,成为全球向往的创业乐土;成为初创企业孕育地、全球领先的创新型企业栖息地,在重点领域持续涌现世界一流企业;基本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绿色智慧能源4个具有技术主导权的世界级产业集群,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超前布局引领世界发展的未来产业;成为国际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区,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世界领先;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全面形成,打造产业高度集聚、开放创新活跃、机制高效有力、基础设施完善、环境清新优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园区,成为世界科技园区发展的重要标杆。


2024年4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合作创新采购是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的采购方式。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分为订购和首购两个阶段。

 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科技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采购:(一)市场现有产品或者技术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技术突破的;(二)以研发创新产品为基础,形成新范式或者新的解决方案,能够显著改善功能性能,明显提高绩效的;(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第十条规定,采购人开展合作创新采购应当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采购人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情况和中小企业承接能力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工作内容难以分割的综合性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参与创新研发活动。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论述摘编》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同志围绕人才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人才强国、什么是人才强国、怎样建设人才强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人才支撑、打好人才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