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附件6);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认定机构应提醒、督促企业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协助企业处理填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1、可享受税收优惠: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2022年第四季度起);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享受地方财政补助:
我省企业通过高企认定后,所在地方政府给予企业5-50万元不等资金补助;
4、品牌提升,增加荣誉:
企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还能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
如:申报重大科技项目优先;企业招投标必备条件;企业引进人才落户政策优惠等;
5、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
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按增长额度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资金后补助支持;
6、延长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有5年延长至10年。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本站声明】
1、本网站发布的该篇文章,主要解读科技咨询知识及传递、交流政策奖补信息,以便您学习或了解政策知识,请不要用于其它用途;
2、该篇文章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的商品/服务并非来源于本网站,更非本网站提供,与本网站无关,系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本网站对于该类商标、标识不拥有任何权利;
3、本网站不对该篇文章中所涉及的商标、标识的商品/服务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
4、本网站不对文章中所涉及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仅系客观性描述,如您需要了解该项目详细的资讯,请您直接与在线客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