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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科技服务 | 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021-10-25 04:43:40   阅读 1230

涉密岗位:单位应当对岗位和人员的涉密等级作出界定。岗位和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个等级。

下列岗位应当确定为涉密岗位: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保管、维修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岗位;涉密信息系统有关建设、管理、运维等岗位;承担涉密项目研究、建设、管理任务的岗位;从事国家秘密产品生产的岗位及相关管理岗位;定密责任人岗位;其他专门处理国家秘密的岗位。

不属于上述特定岗位,但年产生、处理3项以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可确定为核心涉密岗位;年产生、处理不足3项绝密级或者6项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可确定为重要涉密岗位;年产生、处理不足6项机密级或者9项秘密级以上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可确定为一般涉密岗位。

单位应当根据涉密岗位密级确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的密级。

岗前审查: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应当通过审查和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定期组织复审。审查、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任(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

对涉密人员上岗前保密审查,主要包括:国籍、政治立场、个人品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和人员交往情况。如有必要可提请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协助审查。

岗前培训主要是保密形势、单位保密事项和保密规章制度以及保密基本知识技能等。

涉密人员上岗前,单位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国防科技工业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

在岗管理:考核不合格或严重违反保密制度的,应当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对在岗涉密人员进行年度不少于15学时的保密培训,并定期组织复审(核心涉密人员每年复审一次,重要涉密人员每3年复审一次,一般涉密人员每5年复审一次)。

单位应当每年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等情况进行考核。

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等级,给予相应的保密补贴。

单位应当对涉密人员的出入境证件实行统一管理,并将人员信息及时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涉密人员出国(境)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出国(境)前进行保密教育,返回后及时回访,并在7个工作日内收回证件。擅自出国(境)或逾期不归的,应当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

挂职返聘借调、学习、实习人员从事涉密工作以及临时参与涉密业务的,由用人单位按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离岗管理:对离岗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脱密期为核心3年,重要2年,一般1年。从事特殊行业脱密期不少于5年。脱密期内的涉密人员不得撤销出入境备案,不得将出入境证件交给本人保管!

涉密人员离职,应当在离岗前清退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涉密信息设备、涉密存储设备和密品等,不得私自留存。

涉密人员离岗前,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国防科技工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明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具体脱密期限。

定期对脱密期涉密人员实施回访,了解脱密期内涉密人员工作、生活等有关情况,并作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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